通过海关进行知识产权保护主要依靠主动保护和被动保护两种模式。其中主动保护模式有知识产权备案,海关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后通知权利人,知识产权权利人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等。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执法程序为当事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向海关提出扣留申请,并提供担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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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通过海关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执法程序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通过海关进行知识产权保护依靠主动保护和被动保护两种模式:
1.主动保护模式有以下内容:
(1)知识产权备案;
(2)海关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后通知权利人;
(3)知识产权权利人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
(4)海关对货物的侵权状况等进行调查认定;
(5)海关没收侵权货物或者协助人民法院对货物进行司法扣押;
(6)对没收的侵权货物进行处置;
(1)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后向海关申请扣留;
(2)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
(3)海关在扣留20个工作日内协助人民法院对货物进行司法扣押或者放行货物。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执法程序如下:
1.当事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向海关提出扣留申请,并提供担保;
2.由海关依法受理,并扣留货物,书面通知权利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二条
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的,可以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
第十五条
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并依照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担保的,海关应当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并将海关扣留凭单送达收货人或者发货人。
三、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概念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第一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第一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第一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第一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