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专利侵权司法解释是人民法院要根据权利人主张的权利要求,赔偿侵权损害等。可以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的是专利权人和利害关系人。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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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关于专利侵权司法解释,谁可以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最高院关于专利侵权司法解释: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可以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的是:
1.专利权人
指专利证书上载明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如果是自然人需要提供与之相对应的身份证,如果是法人需要提供与之相对应的营业执照。
如果是经过受让而取得的专利权,不仅要准备转让协议及受让企业的营业执照,还得提供国家专利局的转让登记证明。
指专利许可使用人。专利许可分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及普通许可三种形式,独占许可是指,被许可人在一定范围内独家使用,任何其他人包括权利人本人 也不能使用;排他许可,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只有权利人本人和被许可人可以使用,其他任何人均不能使用;普通许可,是指在一定范围内,获得使用权,但是无任 何排他权。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