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人对于自己的专利是享有独占实施权的,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自己的专利进行牟利,既然对于专利权人来讲,专利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那么就可不可以专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比例的限制有哪些、专利技术出资流程,以下由树图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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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专利出资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可以专利出资。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专利使用权只是专利的一种权能,他不能转让。因此,专利的使用权是不能入股的,而专利作为无形资产可以入股。而且理论上,股东以非货币出资,所占注册资本比例最高不得超过70%,就是说,用专利入股也不能超过注册资本的70%。
在新的公司法规定中,已经删掉了知识产权出资比例的限制规定。在旧的《公司法》第24条第2款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金的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现在,以知识产权出资,是需要进行估价的,以及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以专利出资入股,需要特定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专利作为一种知识产权,可以通过货币估价作为企业设立的一种出资形式,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办理。
(一)股东共同签订公司章程,约定彼此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二)由专利所有权人依法委托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办理专利权变更登记及公告手续。
(三)工商登记时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有关专家对评估报告的书面意见和评估机构的营业执照,专利权转移手续。
(四)外国合营者以工业产权或者专有技术作为出资,应当提交该工业产权或者专有技术的有关资料,包括专利证书或者商标注册证书的复制件、有效状况及其技术特性、实用价值、作价的计算根据、与中国合营者签订的作价协议等有关文件,作为合营合同的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