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强制实施许可是专利行政部门依法定条件和程序颁发的使用专利的许可。申请人获得这种许可后无需专利权人同意即可得以实施专利,并可以不支付专利使用费。强制许可的对象指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不包括外观设计。那么专利强制许可的程序有哪些?以下由树图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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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强制许可的程序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第一步:非专利权人向专利权人申请(前置程序)
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价格或者其他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在一定的合理期限内,没有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
第二步:申请人向专利局提出强制许可申请
申请人须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强制许可的申请,同时需要提交一份《强制许可请求书》,在请求书中需要附带相关专利的证明文件和申请人具备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条件的说明材料。以及申请人已经以合理条件向专利权人申请过专利许可,未获得许可的证明文件。
第三步:专利局对申请进行审查
专利局在收到申请人的强制许可申请后,应当审查请求书及相关证明是否属实,同时应当在审查的过程中听取专利权人陈述自己的意见。
第四步:专利局做出决定
专利局在审查了请求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听取了专利权人的意见后,对于专利权人不实施或者不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有正当理由,应当对强制许可申请不予批准;专利权人不实施或者不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无正当理由的,应当对强制许可申请予以批准;
第五步:登记和公告
非独占性、不可转让性和有偿性
申请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出未能以合理条件与专利权人签订实施许可合同的证明。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经审查后作出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如果专利权人对于专利人对于专利实施许可或者实施强制许可费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取得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已经比以前取得专利或者实用新型有了显著经济技术意义上的重大进步,停电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施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部门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申请,对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