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密协议的违约责任在约定的时候一般按照一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起草即可,针对具体的违约处罚措施,不同当事人的需求不同。商业保密协议是为了防止一方不履行协议的约定而签订的,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对于纠纷解决是非常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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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密协议的违约责任规定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民事责任
只要保密协议中约定了违约金,不论员工的违约行为是否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损失,用人单位都可以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而赔偿金则建立在实际损失基础上,如果保密协议中没有约定违约金,而员工的违约行为又没有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用人单位就不能要求员工支付赔偿金。
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赔偿办法》第五条的规定赔偿:“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了两种损失或者说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一是按照实际损失计算;二是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作为补充,还规定侵权人应当承担被侵害人因调查该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的费用。
(二)行政责任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工商管理机关还可以责令侵权人将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及其他有关资料返还权利人或销毁。
(三)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如有以下行为,并且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除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根据2001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颁布《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重大损失包括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一)明确保密信息范围
用人单位在约定保密内容时,务必把需要保密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期限等明确下来,最好通过列举的方式列明所有需要保密内容,否则很容易因约定不明引发诉讼纠纷。不同的企业和同一企业的不同时期,保密范围、内容也有所变化,用人单位应及时修改保密协议内容。
(二)明确保密主体
商业秘密的保密主体一般仅限于涉密岗位的劳动者,对于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要求其不得披露、赠与、转让、销毁或者协助第三人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除上述涉密岗位以外,不必然承担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获悉公司秘密时,也应该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承担保密责任。此外,那些掌握了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家属、朋友,对保守商业秘密也应该负有同等义务。
(三)约定保密期限
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保密期限,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免除,但由于商业秘密存在过期、被公开或被淘汰的情况,因此最好还是约定保密义务的起止时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四)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在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如何使用商业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职务成果的归属、涉密文件的保存与销毁方式等内容,有特殊条款的还应以列举方式进行约定。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 的规定,保密协议中不得直接设定违约金,若约定违约金存在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但这并不意味着保密协议中不可约定违约责任,保密协议中可约定违反保密义务的赔偿内容以及计算赔偿数额的方式。
(五)谨慎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虽然竞业限制条款可约可不约,但不可否认竞业限制条款是商业秘密有力的保护伞。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明确约定竞业限制的期限和义务、经济补偿标准、经济补偿的支付时间以及条款解除的条件,否则稍有不慎,企业就有可能陷入支付高额经济补偿金的危险。
(六)确定纠纷管辖机构
保密协议中可以约定争议解决机构,但争议解决机构必须确定、唯一,不能既约定选择仲裁机构又约定选择法院,不能既约定选择A地又约定选择B地的仲裁机构或法院,否则该条款无效。
每个企业需要保密的情形不尽相同,如何签订保密协议以更好的保护用人单位的权益还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签订保密协议时最好咨询专业律师。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约定商业秘密的权属和保护商业秘密的内容。关于保密的内容和范围,我国法律并没有确切规定什么内容、什么形式才算是商业秘密,一般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细分下来,名目众多。企业可以采用秘密清单的方式来明确员工保密的范围和具体内容,以免就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及应否保密产生分歧。
(二)应约定保密的有效期限。因为保密的期限往往会超过劳动关系存续的期限而延续到劳动者离职以后的一段时间,特别是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段时间。
(三)应约定保密的措施,如竞业禁业和在劳动关系终止前6个月,用人单位有权单方决定调动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
(四)应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代价(即保密的待遇和经济补偿)。
(五)应约定保密的义务和责任,以及违反保密义务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条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十条
[4]《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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