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交易的进行往往会涉及到票据,汇票是很常见的一种,往往是需要进行背书的,那么汇票背书不连续的情况?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图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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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票背书不连续的情况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汇票背书不连续的情形:名称与印鉴完全不符;背书名称与印鉴有部分不符;背书骑缝章盖得不规范或不盖骑缝章。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汇票背书不连续的,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追索权,要求更换承兑汇票或者退票,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票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前款所称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票据背书不连续就丧失票据权利,不能贴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三十一条背书的连续
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前款所称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第五十七条付款人的审查义务及其过错责任
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付款时,应当审查汇票背书的连续,并审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者有效证件。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以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付款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三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五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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