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网络侵权司法解释对于保护个人信息和被害人权益方面如何做出规定?不能随便公开他人的病历资料、犯罪记录等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被侵权人最高可以获得50万元赔偿数额。树图网小编提醒您不能公开他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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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在网上公开他人犯罪记录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在保护个人信息和被害人权益方面做出规定。
在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尤其是个人电子信息的保护正面临着诸多挑战。个人信息的收集几乎无处不在,个人信息的内涵越来越丰富,范围越来越广。基于这些背景,《规定》明确: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
但是,下列情形除外:经自然人书面同意且在约定范围内公开;为促进社会公共利益且在必要范围内;学校、科研机构等基于公共利益为学术研究或者统计的目的,经自然人书面同意,且公开的方式不足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自然人自行在网络上公开的信息或者其他已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以合法渠道获取的个人信息;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另有规定。
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违法成本过低,维权成本高的问题,《规定》明确: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可以认定为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财产损失,合理开支包括被侵权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被侵权人因人身权益受侵害造成的财产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无法确定的,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在50万元以下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
这一规定有利于遏制网络侵权行为的蔓延,进而实现网络环境规范有序。
■ 网络人肉搜索侵权如何担责
■ 网络侵权司法解释全文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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