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保险的注意事项有:在没有出具保函的情况下,不能将没有添加批注的物流交接单交给承运人,当取到了损坏货物时,要及时在提单或者是送货单上注明损坏,如果货物在运输中被偷的,要及时报警,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当货物损失价格高于免赔额时,要立即进行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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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保险的注意事项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切勿将未加批注的交接回单交给承运人,除非后者出具保函。
2、取得承运人签发的损坏货物证明或短装记录或货物残损清单,或者在提单或承运人送货回单上注明损坏、灭失。
3、如由集装箱运送时,当集装箱运达时被损坏或铅封破损、遗失、铅封与运输单所列不符,请保留所有残缺或异常之铅封以作进一步鉴定并确保此集装箱的理货员在他的理货单上注明损失或异常,并从该理货公司获得一份损失、残损报告副本。
4、如发生盗窃、抢劫、故意损坏或发生交通事故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报告,并取得有关的证明。
5、如果估计货损价值超过免赔额(如有免赔额),立即申请授权的检验员和承运人检验员或其代表进行联合检验,同时通知保险人。
6、立刻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承运人和、或责任方货物损坏、遗失情况,并告知,你将在承运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内追究其责任。
申请保险金应备文件
1、保险合同;
2、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受益人需要于申请书签名);
3、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证明文件;
4、被保险人的门急诊病历和住院证明(包括出院小结和所有费用单据);
5、被保险人、受益人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
1、立案检验。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出险通知后,先立案并编号,再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记录损失的实际情况。
2、审查单证,审核责任。保险人通过调查和对单证的审查,确定赔偿责任。其中主要包括保险单是否有效,被保险人所提供的单证是否齐全,被保险人是否具有可保利益,是否违背了最大诚信原则(包括告知,保证),该事故是否发生在保险期限内,该事故是否是保单中承保的保险事故,是否存在第三者的赔偿责任。
3、核算损失。通过调查,确定损失的大小及赔偿的额度。
4、损余处理。这是针对财产险而言的,主要是对残余物资的利用。
5、保险公司支付赔款。
6、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权。
1、普通货物: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RMB1000.00或损失金额的5%,两者以高者为准。
2、机器设备、电器设备、运输工具设备及零部件: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RMB2000.00或损失金额的15%,两者以高者为准。
3、当选择铁路运输时,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等: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RMB5000.00或损失金额的20%,两者以高者为准。
4、当选择航空运输时,手提电脑、手机、闪存(U盘)、电脑主板、CPU、硬盘、照相机、手表: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RMB5000.00或损失金额的20%,两者以高者为准。
5、散装、易碎品、纸制品:每次事故免赔额为每次运输保险金额的3%(集装箱运输);每次事故免赔额为每次运输保险金额的5%(非集装箱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