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破损赔偿标准是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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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毁损赔偿标准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2.还可通过电话或者登录国家邮政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网站申诉,也可以采用微信、书信或者传真形式申诉。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邮件除外)。
2.寄递的物品违反禁寄或限寄规定的,经主管机关没收或依照有关法规处理的。
3.投交时邮件封装完好无拆动痕迹,且重量无减少而内件短少或损坏的。
4.收件人已按规定手续签收的。
5.由于客户的责任或所寄物品本身的原因造成邮件损失或延误的。
6.客户自交寄邮件之日起至查询期满未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
7.国际邮件被寄达国按其国内法令扣留、没收或销毁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