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登记程序规定》规定:第十二条 企业登记机关对决定受理的登记申请,应当分别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时限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时限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a3f8ccd1b2122709cf300959d629b4a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时限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二)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企业登记机关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未收到申请材料原件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第十三条:依法应当先经下级企业登记机关审查后报上级登记机关决定的企业登记申请,下级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第十四条: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由企业登记机关统一受理,并转告相关部门实行互联审批的,审批程序及期限按照地方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除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项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外,企业登记机关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十六条:企业登记机关作出准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应当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作出准予企业设立登记的,应当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领取营业执照;作出准予企业变更登记的,应当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换发营业执照;作出准予企业注销登记的,应当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收缴营业执照。企业登记机关作出不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注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更多企业相关知识尽在企业法律顾问网。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埃隆·马斯克的商业版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埃隆·马斯克的商业版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7464362ac911e8a334867bb3fc7a2346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业务查询耗时质量问题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业务查询耗时质量问题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b79e68d755ecdc53367789daeec4d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