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房产公证都需要的材料如下: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放弃继承房产公证都需要什么材料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放弃继承房产公证都需要什么材料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dc4d8a711e520b4c404aa7b2c885ae17
放弃继承房产公证都需要什么材料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7.证明。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准备登记材料。
2.书面申请。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并接受询问。
3.登记机构进行初步审核。
4.缴纳各种税费。
5.出具受理通知书。
6.领取房产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三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六条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辊压断带分析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辊压断带分析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55fdf0827fa2a220b0b4047d75df5032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幼儿园班级区域设计与材料投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幼儿园班级区域设计与材料投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81d27ab73568e920e7806c95a8b21a1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