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房产分割原则包括自愿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无过错原则,有利于生活原则等,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应当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由法院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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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房产分割原则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夫妻共同房产分割原则:自愿原则,一般离婚财房产分割都是协商处理;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无过错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后财产分割有时间限制吗
不离婚可以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要符合法定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注意只有达到“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程度,才能造成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后果。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