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中标”是否标志合同成立—析某某药业公司与亚峰公司招标投标纠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中标”是否标志合同成立—析某某药业公司与亚峰公司招标投标纠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b590fa4d824e559355622f94b9e1670
“中标”是否标志合同成立—析某某药业公司与亚峰公司招标投标纠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原告四川省彭州市某某建筑工程公司(下称某某公司)
被告四川某某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某某药业公司)
某某公司诉称:原告中标后,被告却拒不与原告签订书面合同,有违诚实信用。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因缔约过失给原告造成的损失8千元。
某某药业公司答辩称:原告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后被确定为中标单位,以及招投标办公室给原告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均未经作为招标人的被告同意,且原告不具备投标资格条件,故原告实际并未中标,被告在招投标过程中也没有过失或过错,不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判]
彭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原、被告之间的招投标活动应属合同订立过程,即缔约阶段。招投标办公室给原告核发的中标通知书因未经招标人(被告)同意,招标人也未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故该“中标通知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关于“中标通知书”应由招标人核发的规定,所以,原告不是被告确定的中标人。而招标人给中标人核发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成立与否的标志,原告既未中标即表明合同尚未成立。既然合同尚未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关于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的恶意谈判、欺诈和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原告要求被告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理由不充分,证据不足。遂判决: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并赔偿损失8千元的诉讼请求。
[评析]
一、招标投标方式属一种特殊的签订合同方式
招标是指招标人采取招标通知或者招标公告的方式,向不特定的人发出,以吸引投标人投标的意思表示。投标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招标人发出的包括合同全部条款的意思表示。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通知应属要约邀请,而投标是要约,招标人选定中标人,应为承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故招投标活动应属合同的订立过程,而招投标合同成立的标志就是“中标通知书”,即只有当招标人给中标人核发中标通知书后合同即告成立志。所以说,招投标方式是一种特殊的签订合同方式,本案中原告参与被告关于科研质检楼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即是原、被告之间签订合同的过程。
二、法律意义上的“中标”标志着合同成立
招标投标方式虽然是一种特殊的签订合同方式,但招标人给中标人核发中标通知书才是合同成立的标志。招标人确定中标人,根据授权情况不同,确定的时间和方式也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确定中标人有两种情况:一是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二是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本案被告否认曾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而原告举出的公证文书中也未表明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已经有招标人的授权;被告未给原告核发过中标通知书,原告举出的中标通知书是直接由招投标办公室单独核发。因此,确定原告为中标人不符合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中标通知书不应视为承诺通知,是招投标办公室超越了自身的权利,而擅自给原告发放中标通知书造成的。本案中原告的中标通知书不是招标人核发,说明原告不是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中标人”。原告既未中标即表明被告未作出承诺,故原、被告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尚未成立。
三、无过错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本案被告一方面未违反先合同义务。所谓先合同义务,是指缔约人双方为签订合同而互相磋商,依诚信原则逐渐产生的注意义务,而非合同有效成立后所产生的给付义务,它包括互相协作、互相照顾、互相保护、互相通知、互相忠诚等义务。我国的招投标法赋予了招标方通过对各投标竞争者的报价和其他条件进行综合比较,从中选择报价低、技术力量强、质量保障体系可靠、具有良好信誉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与之订立合同的权利。本案被告认为原告不具备投标资格条件,不同意确定原告为中标人,拒绝给原告核发中标通知书,被告的这种行为,既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也不属于先合同义务范围;原告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条件,则应视为原告的先合同义务。故本案被告没有违反先合同义务。其次,被告主观上无过错。在缔约过程中,即使缔约人违反先合同义务但并非其过错亦不能构成缔约过失责任。本案被告既未违反先合同义务,原告也未举出证据证明被告有仅为自己利益而故意隐瞒与之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的过失存在。第三,由于被告没有违反先合同义务,且主观上也没有过失或过错,即使原告有信赖利益损失,也由于被告不构成缔约过失责任,而不应赔偿。
招标投标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买卖或者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通常采用的竞争方式。本案判决揭示了在招投标活动中,只有招标投标双方的行为符合法定程序,才能产生预期的法律后果,对规范招投标活动起着良好的司法导向。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网上租房系统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网上租房系统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4ea2c6899371b79a47eacdb8b287d106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农村幼儿园利用绘本阅读开展安全教育的实践研究_副本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农村幼儿园利用绘本阅读开展安全教育的实践研究_副本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2000927dcd222b18fa95af52d1709af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