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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宅基地建楼房可以买卖吗?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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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进行集体宅基地处置时,农民一般都是会在自己的宅基地上进行建房安置的,那么就需要了解到集体宅基地建楼房可以买卖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图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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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导图大纲

集体宅基地建楼房可以买卖吗?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集体宅基地建楼房可以买卖吗?

在房屋与土地的关系上,现普遍采取“房地一体主义”原则,即房屋的所有权与其所附着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同时移转,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房屋的所有权人在房屋使用过程中不会因房屋所附着的土地归属于其他人而引致纷争。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一条也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在我国经过出让的国有土地其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不存在障碍的,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改时将“允许城镇非农户口居民建住宅使用集体土地”的规定加以删除,并在第63条中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造成“集体建设用地必须转为国有以后才能进入二级市场流转”的状况,从而在立法意义上,城市及外村、外乡居民已被禁止成为集体土地上住宅的合法所有权人。

二、集体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户只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宅基地不属于公民遗产的范围,不能被继承。

宅基地出让购买吗

农村的宅基地,是属于农村本村的居民的福利,宅基地的土地权仍属于村集体。所以,农村土地宅基地只能在本村居民之间转让和出售。不得向外村居民转让、出售,否则,该转让出售被视为无效,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宅基地是属于农民集体的,公民个人并没有宅基地的权,只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若有一下情况: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受让人已有住房,事实上是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同;转让行为需征得集体组织同意;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

三、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吗

属于。

从《土地管理法》第63条但书部分来看,集体建设用地包含了乡镇企业建设用地。

一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条的规定可知,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同时,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的规定可知,土地利用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3大类;耕地、园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12个一级类;水田、有林地、住宿餐饮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公共设施用地、裸地等57个二级类。农村宅基地是属于3大类中的建设用地,12个一级类中的住宅用地,57个二级类中的农村宅基地。

二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3条的规定可知,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因此,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只涵盖三个类别: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因此,农村宅基地只是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大类项下的1个小类,而不是与集体建设用地相并列。集体建设用地中的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流转,适用的法律条件、程序、方式、障碍,以及法律后果等各不相同,不能混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一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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