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期限到了土地权归国家、村民小组或者村民委员会。农村退耕还林合同到期后一般是可以由村集体重新发包、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并且提交分配方案是要由村民大会讨论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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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期限到了土地权归谁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退耕还林期限到了土地权归国家或原来的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对于已经进行安置的权利人,退耕还林后土地归于国家;对于没有给予安置的权利人,退耕还林后土地归于原来的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
《退耕还林条例》第四十七条
国家保护退耕还林者享有退耕土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自行退耕还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退耕土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委托他人还林或者与他人合作还林的,退耕土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由合同约定。退耕土地还林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森林法、草原法的有关规定发放林(草)权属证书,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并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应当作相应调整。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条
[2]《退耕还林条例》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