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国有土地进行开发利用,往往是需要按照规定申请相应的证件的,那么你知道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程序?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图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程序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程序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6da6fc0d969acb73d9ac300e11170418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程序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如下:
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
提交申请书等材料;
审核材料,登记造册;
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人们通常将购买商品房关注的焦点放在房屋质量及房产所有权证上,而忽略了另一项重要权利,即房产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购置房地产时只是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人们通常对土地使用权问题是漠视的,并想当然地认为土地是房屋的附属,取得了房产的所有权即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其实,房产所有权和房产土地使用权之间并无法律上当然的附属关系。如果忽视土地使用权,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风险。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的信息虽然少,但也包含了很重要的信息,包括土地使用权人、坐落、土地用途、使用权类型、使用权面积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