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房产税暂行条例思维导图

房产税暂行条例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心不动则不痛 浏览量:42023-02-28 18:33:44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房产税暂行条例思维导图

核心内容: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28年,现今还在继续沿用。房产税暂行条例中规定,房产税收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计算。树图网小编为您介绍房产税暂行条例。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房产税暂行条例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房产税暂行条例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24bb7880351d70a9a34c04f3203d9afa

思维导图大纲

房产税暂行条例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国发[1986]90号

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五条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六条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第七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第十条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抄送财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本条例自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 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房产税立法工作计划(热门5篇)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房产税立法工作计划(热门5篇)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房产税立法工作计划(热门5篇)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dadd6aab14638dfbb7aadda57a669c02

财务处分暂行条例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财务处分暂行条例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财务处分暂行条例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c7b006d51c8ddec5dd952df64ce425b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