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销售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收取手续费的方式,即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这对受托方来说是一种劳务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二是视同买断,即委托方不采用支付手续费的方式委托代销商品,而是通过制定较低的协议价格鼓励受托方。而受托方对外销售的价格由受托方自行决定,与委托方无关。如果委托方为了统一市场价格,执意要受托方按一定的价格销售,那么双方可以调整协议价格以达到共同满意的结果。这种情况受托方无须缴纳营业税,但委托方、受托方之间的流通环节应视为正常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两种代销方式对委托双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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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选择代销方式可节税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利群商贸公司应缴纳营业税=20000×5%=1000(元)
利群商贸公司应缴纳城建税及附加=1000×(7%+3%)=100(元)
利群商贸公司应纳增值税由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相等,实际负担增值税额为零。
假定中华制衣公司的进项税额为7000元,则中华制衣公司承担的增值税税负=1000×100×17%-7000=10000(元)
中华制衣公司应缴纳城建税及附加=10000×(7%+3%)=1000(元)
两个公司承担的流转税之和=1000+100+10000+1000=12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