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过税的公民都知道,纳税是我们最基本的义务,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相关登记,那么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是什么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图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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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主要包括领取营业执照后的设立登记、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后的变更登记、依法申请停业、复业登记、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注销登记等。
在各类税务登记管理中,纳税人应该根据税务机关的规定分别提交相关资料,及时办理。同时,纳税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
一、纳税人应提供的登记表
1、《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1份(联合办证2份)
2、《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联合办证需提供2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3、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7、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9、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10、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人还需提供:
(1)企业基本情况表
(2)生产装置及工艺路线的简要说明
(3)企业生产的所有油品名称、产品标准及用途
(一)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公司开业登记费按注册资金的千分之零点八缴纳;注册资金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千分之零点四缴纳;注册资金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登记费不足50元的(企业法人),按50元缴纳。
(二)营业单位、分公司开业登记费为300元。
(三)企业法人及营业单位、公司及分公司变更登记费为100元;企业法人变更增加注册资金的,按注册资金增加部分的千分之零点八缴纳,注册资金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千分之零点四缴纳,注册资金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变更登记费不足100元的,按100元缴纳。
(四)外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开业或变更名称,收取名称核准费100元。
(五)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改制、改组和结构调整的企业变更登记费50元。企业"三改"后注册资金总量不超过原有企业(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下同)注册资金之和的,不收取注册登记费,只按上述标准收取变更登记费。企业"三改"后的注册资金超过原有企业注册资金的部分,按规定的注册登记收费标准收费,收取注册登记费后,不另收变更登记费。
(六)企业需要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每份收取工本费10元。
(七)个体户变更登记费为10元,需要领取营业执照副本每份收取工本费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