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根据《清算准则》规定的“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定义,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范围有三层含义,一是证据的范围,包括会计核算证据和纳税调整证据;二是主体的范围,包括委托方企业和受托方企业;三是项目的范围。详情请阅读全文,这是由树图网为您收集。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范围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范围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3e223bf37cbc35ed2c6b85bc1ad3e3b1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范围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鉴证对象信息的范围,或称鉴证证据的范围。清算鉴证业务证据的鉴证范围,重点是纳税调整证据,会计核算证据主要是作为数据来源。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主体的范围,包括委托方和受托方。
(一)委托方
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
(二)受托方
《清算准则》第三条规定,纳入税务机关行政监管并通过年检的税务师事务所,均可从事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工作。
上述规定,明确了承办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的受托方应具备的条件。对此规定,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从事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的受托方,应是有涉税鉴证业务资格的税务师事务所;
2.没有通过年检的税务师事务所,不得承办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
3.不具备注册税务师行业执业资质、未纳入注册税务师行业监管的单位和其他中介机构,一律不得承办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
纳税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满足规定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时,均属于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的项目范围。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骨料和海外双极驱动,一体化布局领跑行业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骨料和海外双极驱动,一体化布局领跑行业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3b02aa55260be20b1cc2be8dc21730b9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硕士研究生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硕士研究生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8528b76142aa72db1ab54df9efe1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