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公民取得的劳动报酬,往往是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那么你知道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是什么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图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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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其实就是指通过纳税单位来进行申报,一般一些工薪族都会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来进行申报。单位在给职工发放工资时会直接扣除五险一金还有个人所得税两项费用,如果纳税人没有向单位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那么单位在计算职工个人所得税费时,就会统一按照5000元起征点的标准来计税,但是如果纳税人将填写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申报给了单位,那么单位就知道了职工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了,单位每月在计算职工个人所得税时,就会按照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来抵扣个税,这种方式对于职工来说,比较方便,职工第二年不用自己到税务部门办理汇总清缴了,单位每月在发放工资时,就自动将专项部分进行扣除了。对于不愿意将个人信息提交给单位的用户可以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自行申报的意思就是纳税人自行将申报信息递交到当地的税务部门,不经手单位,这种情况,个人所得税专项附近扣除部分的税费每月不会进行抵扣,单位仍然是按照5000元起征点的标准来给职工计税的,纳税人到了第二年的时候,需要自行去当地的税务部门办理税费汇总清缴。
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一)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或者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或者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报送:
1、《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3份。
2、《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3份(初次申报或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填报)。
3、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能够证明纳税人收入、财产原值、相关税费的有关资料。
(二)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应报送:
1、《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3份。
2、《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3份(初次申报或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填报)。
3、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取得限售股转让所得已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款的应报送:
1、《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清算申报表》3份。
2、《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3份(初次申报或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填报)。
3、加盖开户证券机构印章的交易明细记录。
4、相关完整真实的财产原值凭证。
5、缴纳税款凭证或《税务代保管资金专用收据》。
6、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