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自然是有很紧密的关系的,但二者肯定存在一定的不同,其权益和义务更是有差别。有时为了合理利用资源,母公司的车会给子公司来使用。那么,全资子公司和母公司的关系是怎样的?母公司车辆子公司一直使用交税么?下面树图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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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这种行为属于母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了租车服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6号)的规定:公司为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各种服务而发生的费用,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服务的价格,作为企业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
母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各项服务,双方应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提供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等,凡按上述合同或协议规定所发生的服务费,母公司应作为营业收入申报纳税;子公司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
全资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法人股东的公司,是完全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子公司,母公司的股份占子公司的100%。子公司虽然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在许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的制约和管理,有的甚至实际上类似于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在法律上,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和母公司各以自己全部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责任,互不连带。如果全资子公司违法经营,但经调查与母公司无关,那么母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全资子公司具有独立的诉讼主体地位,可以独立担责。但是,如果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做了担保,那么就要负相应的责任。
不需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