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过去有“扣税法”与“扣额法”。这两种计税方法,是我国在一定的历史时期的特定产物。这两种计税方法的理论依据是一致的,在计算方法上不论采用“购入扣除法”或“实耗扣除法”,只要费用的计税方法相一致,法定扣除项目税额,都必须以法定扣除项目的金额为基础,这是两种方法相同之处。那么累计扣税法的计算方式,以下由树图网编辑为您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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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扣税法的计算方式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算预缴个税的思路、企业所得税预缴思路
第一步:先把截止当月所有工资,相当于“年”算个税
第二步:减去截止到上月已累计缴纳税额
第三步:就是当月需要“缴”个税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基本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当前月份数计算。
如果按照每一个月算个税(适用换算后的月税率表):
每一个月应纳个税=(18000-5000-3200-2500)×10%-210=520元
六个月总共应纳个税=6×520=3120元,和按年计算的1860元相差1260元,则会出现“只有一处工资薪金且在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要在年终办理汇算清缴,增加征纳双方的纳税成本。
采取累积预扣的方式是使预扣的税款最大趋同于年终的汇算清缴税款,最大限度地减少退补税的情况发生,从而减轻征纳双方的纳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