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留意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合同当事人的权益就难以得到保障。那么,无效建设工程合同质量承担?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图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无效建设工程合同质量承担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无效建设工程合同质量承担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ca226b0c70d3ef04b57c44d337e64ae8
无效建设工程合同质量承担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不影响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承包人出具的质量保修书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请求承包人承担工程质量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发包人使用的,承包人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发包人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扣留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的,应予支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发包人使用的,承包人应承担相应的工程保修义务和责任,发包人可参照合同约定扣留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对由于资质问题而造成的合同无效的处理方法有两个,主要看验收合格与否,因而可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这类问题也还是相对复杂的,多因事而异。具体如下所述:
一、无效合同的界定: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不按无效合同处理。
二、设计方资质不足、超越资质许可范围导致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无效。
出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考虑,在我们国家建设工程设计采用严格的资质管理制度,设计方资质不足或超越资质许可范围承接建设工程的导致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无效,实务中各法院的裁判观点也较为一致。
《建筑法》第十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也均明确规定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实践中,导致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两方面,根据建设工程合同自身的特点和在实践中的应用,无效的建设工程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1、未取得资质、超越资质等级或者借用他人资质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2、未依法进行招投标所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
3、违反国家计划的建设工程合同。
4、违法分包、转包的建设工程合同。
5、未取得规划许可证而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
6、未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第1章 化工设计基本知识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第1章 化工设计基本知识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70ec0519ed26419068a32a511862aadd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数智技术在工程设备管理中的应用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数智技术在工程设备管理中的应用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f9a2de84ad9a9ceebc96385d71be9e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