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关于开展2010年下半年全省建筑市场监督执法考核暨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督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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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市场监督执法考核暨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督查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湘建办〔2010〕78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长沙市、永州市房产局,株洲市招标局,省质安监总站、省招标办、省造价总站:
一、考核督查工作内容
(一)建筑市场监督执法考核。按照湘建建〔2009〕81号文件要求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施工许可管理、房屋拆除监管、工程质量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勘察设计管理、其它行政许可管理、层级监督考核等八个方面的内容进行逐项考核和评分。
1.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情况。各地是否制定相关实施方案或实施意见,并及时部署和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建建〔2010〕10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010〕111号)、《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湘建建〔2010〕149号)和《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实施办法》(湘建建〔2010〕220号)情况。
2.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情况。各地是否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湘建建〔2010〕107号)要求,在工程项目日常检查中使用新的监督记录本,实行表格化的监督;是否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拨付使用情况、实际施工中使用合法施工图、工程实体的质量安全状况、项目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控制等监督要点进行了核查;是否布置开展监督规范化竞赛活动。
3.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工作情况。各地是否将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按规定全面、完整和准确录入到平台中,并通过查询和使用平台信息,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信息组织调查核实和及时处理;是否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日常监督信息录入信息平台,促进监督信息公开;是否督促将所管辖建筑施工企业及从业人员信息录入信息平台。
4.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差别化工作情况。是否对列入省厅差别化管理企业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重点监控;针对本地区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管理混乱、事故易发多发的地区、单位,是否明列一批本地区实施差别化管理的县市和企业名单,并进行重点监管。
(三)督查有关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各地是否根据《关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湘建建〔2010〕123号)要求,制定本地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相关工作是否及时部署和组织开展,活动的实施效果和总结情况如何。
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各地是否全面完成本地区所有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和使用登记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录入到“湖南省起重机械备案和使用登记系统”中;施工现场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是否取得备案证和使用登记证,并按要求悬挂在相应位置;建筑起重机械是否按要求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按规定进行检查、记录,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4.各地是否按照《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业流动人口计生综治工作的通知》(湘建〔2010〕21号)和《关于开展全省住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责任目标监督考核的通知》(湘建〔2010〕27号)要求,认真开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人口计生综治工作。
(四)督查有关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1.各地是否贯彻落实《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湘建明电〔2010〕32号)要求,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2.各地是否按照《关于转发国家质检总局等九部门的通知》(湘建质监〔2010〕93号)要求,认真开展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3.各地是否按照《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专项整治的通知》(湘安监办〔2010〕109号)要求,认真开展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专项整治工作。
4.各地是否贯彻落实《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湘建明电〔2010〕44号)要求,深入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5.各地是否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监理和检验检测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湘建办〔2009〕1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检验检测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建办〔2010〕26号)要求,继续深入开展监理和检验检测专项整治活动情况。
6.各地是否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厅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建〔2009〕325号)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五)针对一、二、三季度督查通报中指出的主要问题,各地是否制定整改方案、出台相关政策文件;针对受检项目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是否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相关责任主体及责任人是否依法依规处罚到位。
二、考核督查工作程序
(一)听取汇报。根据考核督查内容,督查组听取受检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工作情况汇报。
(二)查阅资料。查看受检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监管机构工作开展情况的资料、档案和台账。
(三)抽查项目。随机抽查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每个市州抽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各1个;实施差别化管理企业所承建的工程项目或三季度督查回头看项目1个;所辖县市中抽查1个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共4个工程项目。
(四)反馈意见。督查组对受检市州监督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书面意见反馈,包括工程项目实体质量和安全生产检查意见。
三、考核督查时间及安排
省厅组织4个督查组,于2010年12月20日至31日赴各市州进行督查考核,具体行程和人员另行通知。省管项目督查于2011年1月上旬进行。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督查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工作汇报、工程项目清单和有关迎检资料准备。
(二)考核督查工作涉及到市州多个部门或多个科(处)室,应加强沟通和衔接,共同配合做好迎检工作。
(三)各地要按照反腐倡廉有关规定,禁止超标准接待和安排其他与检查无关的活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0一0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