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涉及的范围非常广,从工程项目勘察开始,工程设计、工程真正施工,都可能发生变更的情况,这也势必要影响到工程的进度,而对工程变更的分类有几种,那么建设工程变更分类具体有哪几种呢?下面树图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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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变更分类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按提出工程变更的各方当事人来分类:
1、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
承包方签于现场情况的变化或出于施工便利,或受施工设备限制,遇到不能预见的地质条件或地下障碍,或为了节约工程成本和加快工程施工进度等原因,可以要求变更设计。
业主方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提出的变更。
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质、水文、材料、运距、施工条件、施工难易程度及临时发生的各种问题各方面的原因,综合考虑认为需要的变更。
例如当地政府和群众提出的变更设计。
设计单位对原设计有新的考虑或为进一步完善设计等提出变更设计。
按工程变更的性质和费用影响来分类:
一般可分为三类:
1、第一类变更(重大变更)
包括改变技术标准和设计方案的变动:如结构型式的变更、遂道位置的变更、重大防护设施及其它特殊设计的变更。
包括不属于第一类范围的较大变更:如标高、位置和尺寸变动;变动工程性质、质量和类型等。
变更原设计图纸中明显的差错、碰、漏;不降低原设计标准下的构件材料代换和现场必须立即决定的局部修改等。
不需要重新招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 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招标人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的规避招标。
工程变更流程序:提交工程变更申请报告,填写并提交变更原因、相关图纸、变更数量和费用。监理单位审查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工程变更费用的合理性、工程变更对工期的影响,并签署审核意见。设计单位审查工程变更图纸,审查有关图纸是否符合设计规范符合原设计要求,签署审核意见,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