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最关键的区别在于主体的不同、合同标的的限定性不同、合同的要式性不同、合同解除的条件不同等。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有保管义务和保密义务。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最关键的区别,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有哪些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最关键的区别,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有哪些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5ea71e60169f83cef5dcdc3a4ee5af4a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最关键的区别,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有哪些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主体不同。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均有要求。
2.合同标的的限定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一般是比较大型的项目,而承揽合同的标的一般较小。
3.合同的要式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承揽合同即可以是书面的亦可以是口头形式,而且在定作人为自然人时多采用口头形式。
4.主要工作可否交由第三人完成不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主体工程必须自己完成。
5.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时责任承担者不同。
6.合同计价条款的变动性不同。
7.合同解除的条件不同。
8.一方违约时的救济方式不同。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有:
1.承揽人保管义务。承揽人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承揽人保密义务。承揽人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四条 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五条 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承揽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如下:
1.要求定作人协助的权利。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
2.收取报酬的权利。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五条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904名中国成年人第三磨牙相关知识、态度、行为和病史的横断面调查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904名中国成年人第三磨牙相关知识、态度、行为和病史的横断面调查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0b9a8a2dd2fb4593f8130ef16c320fc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9.战斗的基督教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9.战斗的基督教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33d168acd0cd9f767f809c7a5df86e3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