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诋毁行为指经营者自己或利用他人,通过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进行恶意的诋毁、贬低,以削弱其市场竞争能力,并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商业诋毁行为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下文树图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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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诋毁行为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未对商业诋毁行为的法律责任作出专门规定,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此之外还可以依据《民法通则》第101条,第120条,第20条的规定来要求赔偿。
如果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还可以依据我国《刑法》第221条,231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1)对自然人,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罚。
利用散发公开信、召开新闻发布会、刊登对比性广告、声明性广告等形式,制造、散布贬损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虚假事实……【详细】
(责任编辑: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两百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二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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