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本保障制度是为了民生更好的发展,那么对于一些失业人群,它可以根据失业保险的标准来进行支付,不同地区它的领取标准有不一样的规定,接下来树图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就业补偿金领取标准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就业补偿金领取标准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就业补偿金领取标准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6ffb96e16f3bae87b5cb11d8ce49e391
就业补偿金领取标准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包括:
1、全日制大学、独立学院和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通过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高等教育的毕业生。
2、来自贫困家庭的就业学生。毕业那年年底,仍然没有工作,登记失业的学生。
3、高校毕业生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作用,切实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丧失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停止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条例》对不得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是保障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失业人员对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违反本规定擅自终止其失业保险待遇的,有权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失业保险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七条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广播电视奖项及评奖标准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广播电视奖项及评奖标准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a4210651fa3a78355ac9f5101bb2c616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实体门店工作流程标准化导图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实体门店工作流程标准化导图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a305a94ffb852ebf3c1ddc1da6184b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