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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贯彻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工作情况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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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贯彻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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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导图大纲

苏州市贯彻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工作情况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为全面贯彻落实部、省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通知》精神,整顿和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打击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保护少年儿童身心健康,我市八部门对照《通知》精神,并结合我市“维权年执法大检查”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同时开展了“禁止使用童工”的执法检查,对查实的使用童工的单位,已责令用人单位全部护送回原藉交给了监护人,并由当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对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依法进行了处罚,主要情况如下:

一、成立贯彻落实《通知》工作协调小组

为加强对《通知》要求的落实,保证工作取得实效,我市成立了由劳动保障局分管局长任组长,其它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贯彻落实《规定》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关系与监察处,协调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贯彻落实《通知》工作的开展,各市、区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组,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贯彻落实省厅《通知》精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我们通过电台、报刊、举办现场咨询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向广大用人单位和职工群众宣传部、省《通知》精神,宣传《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职工和企业法人的法制意识,形成了坚决打击非法使用童工、关心和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为使宣传活动富有实效,各市、区还把宣传活动深入到基层、街道、社区和乡镇;吴江市通过上街设摊接受咨询、发放宣传材料、邀请新闻媒介对检查活动跟踪报道等方式进行宣传,通过向广大市民面对面地宣传,增强了广大市民、企业法人的法律意识,树立了依法用工、守法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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