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公司工作的时候都会有一个情况,就是公司有时候工作量比较大,往往需要通过加班的方式来处理工作量,那么公司如果需要加班的需要给予我们相应的一个加班费,那么在疫情期间,劳动者是不是有权利可以拒绝加班呢?接下来由树图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疫情期间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加班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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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加班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疫情期间,如果不是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企业,员工有权拒绝加班,如果是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企业,员工应该配合企业加班工作。
加班工资应该以什么作为基数来计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集体协商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上述约定的,可以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基本工资确定。按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
《劳动法》第44条中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加班费。也就是说,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由企业决定。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
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劳动者补休,又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按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加班工资或经济补偿金,要按50%以上100%以下加付赔偿金;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规定,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要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3]《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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