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程序是需要当事人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给当事人。工伤认定程序中存在的举证责任是否与工伤认定的标准有关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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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程序怎么走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工伤程序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工伤认定程序中存在哪些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在1个月之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则需在1年之内提出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认定工伤决定书》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