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诉讼时效规定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劳动争议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损的那天起计算。劳动争议诉讼时效过了只能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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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案件诉讼时效规定,劳动争议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前置程序,劳动者应当先申请仲裁。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规定:《劳动法》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就该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的起算点如何确定,劳动部答复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
如果劳动争议诉讼时效过了,那么当事人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法院会受理,但是会提示当事人,案件进入审判庭以后,法院也会主动审查诉讼时效的问题。所以,即使对方当事人不以超过诉讼时效提出抗辩,法院也会主动审查,发现没有中断、中止和延长事由的,会以判决的形式驳回诉讼请求。以判决的形式驳回诉讼请求,也就表明了法院对实体问题进行了审查,法院不会对这个纠纷再次处理,也不可能申请强制执行。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仲裁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三种情形:
1.当事人已经向对方当事人主张过权利;
2.当事人已经向有关部门请求过权利救济;
3.对方当事人已经同意履行义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