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女职工未婚先孕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思维导图

女职工未婚先孕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以为你会等我 浏览量:22023-03-04 23:56:05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女职工未婚先孕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思维导图

核心内容:《劳动法》第29条第3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女职工保护条例》第4条也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女职工未婚先孕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女职工未婚先孕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bc1c256c55e1e9b3d5dd237f32894d45

思维导图大纲

女职工未婚先孕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基本介绍

王某是济南某电子公司的女职工,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2012年12月,王某未婚怀孕,公司让她回家休息。2013年2月1日,公司提出与王某解除劳动关系。王某遂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期限至哺乳期满为止。

该公司辩称,王某是非法同居怀孕的,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且其怀孕后未告知单位,责任应她自己来承担。

仲裁委经审理认为,虽然王某未婚先孕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其并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规规定女工不得未婚先孕,这一问题仅属道德约束的范畴。《劳动法》第29条第3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女职工保护条例》第4条也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这些规定均没有区分女职工的怀孕是已婚还是未婚,因此,应理解为女职工未婚先孕也应受《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保护,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未婚先孕职工的劳动关系,否则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委最终裁定该公司恢复与王某的劳动关系,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该合同期限至王某哺乳期满为止。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指按规定的标准或合同约定的标准计发的工资,例如实行结构工资制中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等。

如果用人单位已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5条规定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四条

[3]《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五条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劳动争议处理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劳动争议处理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劳动争议处理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debcfed1ce1617569be5d453525e3757

劳务派遣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劳务派遣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劳务派遣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4f8ade4ac4ee8b0aa15393d48f9ca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