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在外,我们一定要保管好自身的财富,否则,发生偷窃事故就很难寻找回来,接下来和树图网小编一起学习一下,在商场购物被偷可以要求商场赔吗?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你的问题有所帮助。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在商场购物被偷可以要求商场赔吗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在商场购物被偷可以要求商场赔吗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e0ca7b1a12e1ef21ea939b71d2454d55
在商场购物被偷可以要求商场赔吗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根据《合同法》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借用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以物无偿贷与他人使用,使用后返还其物的合同。保管关系交付的顾客寄存的物品,借用关系交付的是超市提供的自助储物柜。可以看出,刘某和超市存在的是自助储物柜的借用关系。
超市提供储物柜应当保障安全使用,这是消费者和超市之间购物合同的随附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超市的经营者应当采取合理合法的有效措施,来保护消费者寄存于储物柜中财物的安全,使消费者接受服务的同时,没有后顾之忧,不必担心自己的财物被盗。这是《消法》赋予消费者的权利,超市经营者不得以告之、免责等方式损害消费者的这一权利。同时《消法》第十八条也规定了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其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期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这意味着经营者对其向消费者提供的储物柜等场所,应当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员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超市负有该项义务,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百六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数智技术在工程设备管理中的应用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数智技术在工程设备管理中的应用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f9a2de84ad9a9ceebc96385d71be9ebe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影子还可以怎么玩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影子还可以怎么玩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4d614e09bfb803c46b43c88c3b44bc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