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15消费者维权日即将到来,回顾去年一整年的消费维权热点,其中去年国庆期间山东青岛一起“天价虾”消费维权事件引起广大关注,那么我们遇到类似青岛大虾天价消费怎么处理?接下来由树图网小编在本文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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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青岛大虾天价消费怎么处理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2015年10月4号,四川的肖先生一行人到达青岛后,选择在“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就餐,肖先生说,在吃饭前他曾详细询问过菜价,当时老板表示,大虾是38元一份,但吃完饭后,老板却称,大虾为38元一只。而与肖先生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南京赴青岛旅游的游客朱先生,他同样也是在这家饭店吃饭。在朱先生提供的手写账单中可以看到,“蒜蓉大虾”的价格共计1520元,加上其他菜的消费,账单共计2175元。而对于两位游客对大虾价格提出的质疑,店方表示这均属合理价格范围内。同时拿出了一份“善德活海鲜烧烤”的价目单,该价目单显示,“海捕大虾38元”,旁边没有标明计价方式是按“个”还是“份”计价,但在价目单的最下方,确有“以上海鲜单个计价”的说明。
对此,顾客表示,因为之前询问过店家大虾的价格,所以都没有仔细查看菜单。事发后,两伙客人都报了警。10月5日,接到游客投诉后,青岛市、以及市北区两级物价部门均赶到“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大排档进行调查。现场检查发现,该烧烤店提供的菜品虽已明码标价,但是极不规范,涉嫌误导消费者消费。
鉴于此,将根据《价格法》有关规定,责令其退还非法所得,并按照涉嫌价格欺诈、违反明码标价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规定,依法进行立案查处。10月6号,青岛市市北区物价局,给涉事餐馆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涉事餐馆“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并罚款90000元,吊销营业执照。而餐馆所在地——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管负责人,也被停职检查。目前,青岛相关部门已向肖先生的遭遇表示道歉,并将超出肖先生实际消费的餐费退还。至此,青岛“天价虾”事件,暂告一段落。
游客出游遇到天价消费怎么办?
游客在消费时应首先与商家详细的了解商品质量、价格等问题。其次,如果一旦遇有高价销售商品、涉嫌销售欺诈等情况,应及时与当地的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另外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消费者维权有了新路径,运用“互联网+维权”的方式,成功捍卫了自己的权益。
游客被宰通常会选择报警,公安部门不应以价格纠纷没有执法权限为由不受理,而应当协助游客联系工商部门进行处理。遇到店家威胁强制游客买单属于敲诈、勒索以及威胁他人人身安全了,这种不公平甚至涉嫌违法的行为应该属于警察的管理范畴。
针对旅游景区的餐饮、服务等门店进行规范整治,明码标价的同时要杜绝让消费者产生歧义的行为,从源头上规范天价消费的现象。
(责任编辑:六六)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