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6月8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会议制度,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技术监督、卫生、物价等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加强对经营者的管理和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三条 市和区、县消费者协会依法开展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可以在乡镇、街道、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cbf508b3d774d9c31b4c94b6c45fc020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六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九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9]《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条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条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一条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二条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一条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二条
[2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三条
[26]《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四条
[27]《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五条
[28]《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