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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岗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谁来保护 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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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顶岗实习多指在校学生,包括技校学生或技术专业的大学生,在毕业之前的一年或半年的时间内,到专业相应对口的企业带薪实习。此举能够使学生尽快把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结合起来,更快地适应以后的工作需要;同时,为了应对竞争激烈的求职需求及生存需要,一些大学生也在读书期间兼职打工赚钱。在这个过程当中,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往往会出现损害顶岗实习学生权益的情况。为此,本报记者针对相关案例,就如何保护顶岗实习学生权益的问题采访了相关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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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导图大纲

顶岗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谁来保护 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案例顶岗实习导致六级伤残学校和企业各自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005年7月,江苏省常州高级技工学校焊接钣金专业学生陈某,由学校安排到常州某化工设备公司从事焊接工作实习。2006年6月16日,陈某在焊接化工容器间操作结束后,独自从容器里出来时受了伤。2007年3月30日,司法鉴定为六级残疾。    为了协商赔偿事宜,陈某及家人多次奔走于学校和企业之间,始终没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陈某将常州高级技工学校和常州某化工设备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其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合计17.9923万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之一常州技工学校辩称,陈某虽然是该校的学生,但发生事故是在企业正常的实习期间,学校在事故中没有过错,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一被告化工设备公司辩称,原告的人身损害虽然发生在本单位,但单位与原告之间没有直接关系,原告是受学校的安排来单位实习的,单位与学校应按照双方约定来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经多次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原告陈某的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5万元,由化工设备公司承担9万元赔偿责任、技工学校承担6万元赔偿责任。

○调查 

 没有把学生实习纳入劳动者范畴顶岗实习学生 被劳动法规“遗忘”    记者调查发现,顶岗实习的学生在工作之前与雇佣者签订劳务合同的并不多。一些顶岗实习的学生表示,经常遇到雇佣者延长工作时间但不给报酬的问题。    业内专家认为,目前,顶岗实习的学生经常遭遇侵权的关键原因在于有关法律法规定性不明确。北京义社劳动咨询中心主任黄乐平告诉记者,如果学生实习是学校和企业协商后安排的,那么,出现劳务纠纷,学校和企业都有连带责任,具体的责任划分要看学校和企业签订合同的情况。而这种劳务纠纷,按照我国现行的劳动法规,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或者《工伤保险条例》。    黄乐平介绍说,今年1月1日实行的《劳动合同法》,按照其中对劳动关系的定义,没有把学生实习纳入劳动者范畴。1995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学生利用课余、假期顶岗实习或打工,其与雇佣者之间的关系并不被认为是劳动关系,这使得学生在这一过程中如遇工伤、劳动安全等方面问题,其权益往往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黄乐平还告诉记者,出于对实习生的照顾,1996年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附则中,把实习生也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其中规定,“到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实习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发生伤亡事故的,可以参照本办法的有关待遇标准,由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给一次性待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向有关学校和企业收取保险费用”。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把这一内容取消了。    但是,黄乐平认为,顶岗实习学生是否适用于现行劳动法规,应该视情况而定。现在很多学生是自己去用人单位联系短期打工,而不是向用人单位明确顶岗实习,像这种情况,应该比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争议顶岗实习学生是否应受劳动法规保护    对于顶岗实习的学生是否应该纳入《劳动合同法》调整范畴,业内专家给出了不同的意见。有专家认为,为了解决就业难问题,应该鼓励学生实习,这是减轻学费负担的一种方式,因此,要对现行相关劳动法规进行修改,把在校学生打工兼职和顶岗实习纳入其调整范围之内,或者将大学生兼职规范为准就业。    对此,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教授董保华认为,目前将学生纳入《劳动合同法》调整范畴进行保护并不合适。学生的主业是学习,而不可能在学业之外去谋生。一旦将学生纳入《劳动合同法》调整范畴之后,会涉及很多问题,如最低工资、最高工时、劳动纪律、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福利待遇等是否都要适用?如果全套适用之后,他是否还是学生主体的身份?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立法还不能解决这么复杂的问题之前,将学生纳入进来是不合适的。    董保华表示,如果让顶岗实习的学生负担起创造社会财富的责任,显然不利于学生完成学习任务,最终影响的是整个国家未来的劳动力素质。因此,将学生与劳动者区分开来,目的是为了保护学生,也是为了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和长远利益。在目前缺乏相对应的法律规定前,对于顶岗实习学生的保护一方要依靠企业提高其社会责任意识,另一方面学校也可以积极地介入。

○建议顶岗实习最好签劳务协议    北京义社劳动咨询中心主任黄乐平表示,尽管顶岗实习的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但民事的劳务关系是存在的。“现在一些好的实习机会比较少,学生想去实习比较难,学生没有太多的话语权。如果可能的话,学生最好能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个劳务协议,把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了。”    在这个劳务协议中,可以比照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而约定。协议可包括劳动期限、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安全保护条件等等;如果不能参加工伤保险,可以参加意外伤害险。有了这份协议,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顶岗实习的学生们可以作为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工伤保险条例》

[3]《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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