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约定妻不生子要赔偿,出现违约谁负责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约定妻不生子要赔偿,出现违约谁负责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c44b2e46659fde014cfabb7bb3f5405a
约定妻不生子要赔偿,出现违约谁负责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夫妻之间的约定是真实有效的,双方应当履行。并且我国的法律也规定了男方也有生育权。女方不实现这个权利就是对男方的侵权。所以,本案中张某应当赔偿男方78500元。
第二种意见认为,妻子不应当赔偿。
评析意见
生育权是一项特殊的人身权,是人生来具有的与人身不可分的一种权利,它不受性别、年龄、家庭状况的限制,男女双方均有生育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规定,男女双方均有生育的权利,也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这是法律对男女生育权的规定。因而,男女的生育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条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特殊权益。这里应包括妇女的生育权。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由此可以看出,妇女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不生育的自由包括不怀孕或怀孕后终止妊娠的自由。生育子女是男女双方性别行为的结果,在生育行为的第一步,即妻子是否怀孕的问题上,丈夫与妻子享有同样的权利。在妻子怀孕以后,胎儿就成为妻子人身的组成部分。这时,丈夫的生育权只能通过妻子来实现。如果双方意见一致,丈夫的生育权就能够实现,如果双方的意见不一致,则只能依照妻子的意愿决定,丈夫的生育权就不能实现。所以,生与不生育子女妻子是关键,本案中妻子不生育是合法的。
本案中夫妻双方签订的协议没有法律根据,没有效力,也不属于离婚时的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从本案来看,丈夫的赔偿请求明显不符合此规定,因而,丈夫也不能获得损害赔偿。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七条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1113爆卡会总结会会议纪要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1113爆卡会总结会会议纪要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aaf6c152a765d5821e8e1787f2b3226e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主机安全防御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主机安全防御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fa34d4fe2f232e3cb5713f4995d45a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