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河豚鱼肉质鲜美,民间向有“食得口河豚肉,从此不闻天下鱼”的说法,但又因其有剧毒,故又有“拼死吃河豚”之说2月12日,阳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禁止餐饮单位加工经营河豚鱼,同时提醒消费者切勿食用,以免危害身体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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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豚鱼禁售令当头还有饭店“顶风作案”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因何突然禁售河豚鱼?禁令之下,还有人吃河豚吗?2月26日上午,记者对此进行了探访。
一家饭店玻璃缸内的河豚鱼(视频截图)
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河豚鱼导致消费者食物中毒,其行政处罚适用《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八项,按生产经营国家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论处。
市场抽检中发现河豚鱼
“今年1月底,我们在抽检餐盘卫生时,发现位于开发区的长江海鲜酒家加工销售河豚鱼,之后我们开始对阳泉市区各酒店是否存在加工销售河豚的现象进行检查,结果发现南庄路口的美丽华商务酒店也存在加工销售河豚的情况。”采访中,阳泉市食药监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科科长王保忠告诉记者,“我们很快将情况报给省食药监局,省食药监局随即转发了国家食药监局《关于经营河豚鱼导致食物中毒案件行政处罚有关事项的通知》”。为防止因食用河豚鱼引发食物中毒,阳泉市食药监局随后立即发文,禁止餐饮单位加工经营河豚鱼。
王科长拿出“通知”,记者看到其中明确表述:为防止食用河豚鱼引发食物中毒,有关部门已次明确食品经营单位不得生产加工河豚鱼。因此,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河豚鱼导致消费者食物中毒,其行政处罚适用《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八项,按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论处。
“每年在国内外,都有因食用河豚鱼致死人命的事发生。在阳泉,虽然吃河豚鱼的人不多,但消费者一定要认识到食用河豚鱼潜在的风险,千万不要轻易尝试。同时,餐饮企业要认识到加工销售河豚鱼是违法行为。今后,我们将加大对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如发现有餐饮企业经营,将当场处罚。”王保忠说。
工作人员信誓旦旦:“没有事的,从一年多开业卖到现在了,哪天不卖百十来条!”
暗访两饭店仍顶风售卖
每年春季是河豚鱼的产卵季节,时其毒性最强,因而也是河豚鱼中毒事件高发时段。然而记者在阳泉多个餐饮企业暗访时发现,仍有个别餐饮企业在“顶风”加工销售河豚鱼牟利。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阳泉郊区李荫路附近的华通生态美食园。在水族区最醒目的位置,赫然有满满一缸河豚鱼悠哉乐哉地游来游去,记者了数,大约30条左右。问一旁的工作人员“河豚多少钱一斤?”答曰“158元!”工作人员边清理鱼缸边介绍:“我们这里的河豚鱼是从广州运过来的,每条五六两重,红烧、清炖都可以。河豚鱼虽然有毒,但是由从外地请的专业厨师制作,食客吃以前,厨师都要当面试吃。”为了打消记者的顾虑,工作人员信誓旦旦:“没有事的,从一年多前开业卖到现在了,哪天不卖个百十来条!”
“百十条?”面对记者的质疑,工作人员自豪感倍增:“这么大个园子,那还叫多?”他指了指楼上的一个大包间:“这个包间一次就点二三十条!”记者问他是否吃过河豚鱼,他答道:“因人而异,我觉得就那么回事!”记者问这些河豚是野生的还是人工养殖的,他回答,“现在几乎没有野生的,有也不是这个价钱。”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不仅仅是阳泉一地,太原、大同等省内各大城市大一些的餐饮单位,普遍存在加工销售河豚鱼的情况。
养殖河豚鱼毒性未必低
采访中记者得知,1990年卫生部颁布了《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河豚不得流入市场。2004年卫生部再次发布“严禁违法销售河豚鱼”的安全预警。记者同时了解到,由于环境污染、过度捕捞等因素,如今野生河豚已经极少,可谓花钱都难吃到,如今一些打着“野生河豚”的饭店,其实河豚都来自广东等地的养殖场。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不仅仅是阳泉一地,太原、大同等省内各大城市大一些的餐饮单位,普遍存在加工销售河豚鱼的情况。因为可以打“河豚味道特别鲜美”的噱头,加工售卖河豚鱼利润很高,执法部门在检查中,一些酒店还提供了人工养殖的河豚鱼无毒的证明。他们的理由是,卫生部当年下发“禁令”时还没有出现养殖河豚鱼,现在几乎所有的河豚鱼都是人工养殖的,“而养殖河豚鱼的毒性已经大大降低”。
对此,有食品安全专家表示,养殖河豚鱼毒性是否大大降低,甚至完全消失,不同类、不同季节以及不同体积、不同鱼龄、不同部位的河豚鱼毒性不尽相同,需要细化监测,才能得出可靠结论,人工养殖的河豚鱼是否无毒,目前尚无定论。而且,河豚鱼有30多种,消费者从外形上很难区分野生河豚鱼和人工养殖河豚鱼的区别,食用风险极大。
在阳泉街头,记者随机采访了5位市民,他们均表示听说过河豚鱼的美味,但并未品尝过,“尽管河豚鱼鲜美,但不会冒一命呜呼的风险去品尝,还是不吃为好。”其中3人对于少数人“拼死吃河豚”的做法并不认同,认为与吃河豚鱼相比,还是生命安全为重要。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