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进行生产的过程中,必须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不能够存在违背安全生产规则的情况。一般来说,如果出现违背安全生产规则的情况,就有可能会发生安全事故。接下来由树图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国家安监总局取消了吗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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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组建应急管理部。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民政部的救灾职责,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农业部的草原防火、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中国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应急管理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中国地震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由应急管理部门管理。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与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一并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由应急管理部管理。不再保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对谎报、瞒报安全事故的单位追究刑事责任的,构成的罪名是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综合应急预案是总述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应急行动、应急措施和保障等的基本要求,是企业应对突发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综合性文件。我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案例中的化工有限公司属于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单位,因此应当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139.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