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很多人会使用法律给自己维权了,那么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图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bf2ffd548c9dc4f7f24aa0abdc9bc992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主体
各级政府和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从业人员、中介机构等在安全生产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是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主体。
(二)行为人有过错
《安全生产法》第4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如果行为人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范的行为存在过错,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包括积极的行为和消极的行为,《安全生产法》第16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四)损害后果
行为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范的不当行为应当造成对公共财产或私人财产的损害。当然,损害并不是以实际损害的发生为条件,如果行为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范的不当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应依法给予处罚。
由于用人单位法人人格混同违反法律对法人人格独立的相关规定,在造成损害劳动者利益的法律后果后,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那么,法人人格混同的用人单位该承担何种民事责任呢?首先,劳动者向法人人格混同的多个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时,由于混同了的多个用人单位共同构成了劳动争议中的法律责任主体,那么混同的各个用人单位均应列为劳动仲裁的被申请人和劳动争议中的诉讼当事人。但这个法律责任主体中包括不同的法人单位,如何确定各个法人单位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各个用人单位责任承担形式为哪种,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而审判实践中对各个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是广义的共同责任、连带责任还是补充赔偿责任颇有争议。
因此,认定各个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具体形态上,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权宜之计,即笼统地确定多个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承担共同责任,不确定各个用人单位之间的份额或者是否连带。当然,这是在不突破现行法律法规下的做法,劳动者可以向任一用人单位主张其履行全部责任,并且在其责任人内部不存在追偿问题。第二,由于多个用人单位之间发生法人人格混同,其法人人格不独立,实际不具备独立承担责任的条件,谁承担责任的结果都是同一的,任何一个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后也都不须再向其他用人单位进行追偿,因此用人单位法人人格混同更适宜于认定为全部的连带责任。
《安全生产法规》第八十七条规定,规定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给予降级或撤职的处分的情形,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安全生产法规》第八十七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八十七条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RBT工作管理计划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RBT工作管理计划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07511cf9c98d75f4a7a974d65f912b8f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科技计划项目资金预算编制总体要求的学习和整理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科技计划项目资金预算编制总体要求的学习和整理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49470946de6296e1813ed1ed5efc14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