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刑事案件被害人请律师费用谁出思维导图

刑事案件被害人请律师费用谁出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旧人不归 浏览量:02023-03-07 05:24:38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刑事案件被害人请律师费用谁出思维导图

律师事务所与律师都是同样和普通公民一样依法纳税的,当事人自行承担律师费用,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办理业务并签订委托合同来收取一定的国家规定的律师费用。那么刑事案件被害人请律师费用谁出?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图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刑事案件被害人请律师费用谁出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刑事案件被害人请律师费用谁出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498b93b9241d6173de97bd4b4f707686

思维导图大纲

刑事案件被害人请律师费用谁出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刑事案件被害人请律师费用谁出

律师费用一般情况下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我国的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刑事诉讼是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侦查机关(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基本法律规范,反映了刑事诉讼的客观规律和基本要求,它与刑事诉讼的目的和任务紧密相连,是指导人们实现刑事诉讼惩罚犯罪、保障人权价值目标的重要保证。

二、刑事案件被害人需要聘请律师吗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第四十七条 委托诉讼代理人,参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三、被害人律师能否阅卷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十条人民法院应当为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提供方便,并保证必要的时间。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但审判委员会和合议庭的讨论记录及有关其他案件的线索材料,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不得查阅、摘抄、复制。

第四十一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准许,也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

在审判阶段,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可以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同被告人会见、通信。辩护律师还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辩护律师在提供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时,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过程中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需要在法庭上出示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向人民检察院调取该证据材料,并可以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该证据材料。

工本费收取的标准应当全国统一,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国家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专项评价及验收费项目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专项评价及验收费项目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专项评价及验收费项目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d5cbcfa72a4adc000a50c202c3ce2539

请假应用场景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请假应用场景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请假应用场景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89789023256b5cf15539a9cb68305f2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