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记者李松 黄洁 实习生付琦 2006年9月4日,“中国反流氓软件联盟”团体成员孙先生以中搜公司推出的1Gphone”软件安装后无法卸载干净为由,将北京中搜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以下简称中搜公司),要求中搜公司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94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10月27日开庭审理了此案,此案也成为首例开庭审理的“流氓软件”侵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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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搜公司辩称,“1Gphone”软件作为免费软件,已通过文字等方式告知了网民其产品的性能、说明,其质量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符合行业惯例。网民完全可以自愿决定是否使用该软件,并在安装后,可以按照说明书的操作规程自由卸载软件,并完全卸载干净。
原告一方在庭审中临时提出要增加诉讼请求,法庭将择日再审此案。
法制网将继续关注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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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目前反流氓软件联盟还正在积极操作一件事情:将存在病毒特征的流氓软件样本送交国家反计算机入侵和防病毒研究中心进行分析检测。反流氓软件联盟发言人称,若检测报告判定符合病毒,将直接向公安部门相关机构举报,由公安机关对其追究刑事责任,这些流氓软件制造者将面临坐牢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