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针对遗产进行继承时,很多时候当事人都会选择放弃自己的继承权,是需要进行公证的,那么公证处放弃继承手续?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图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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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放弃继承手续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放弃继承权最重要的是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继承人必须到场。继承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与被继承人具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继承人涉及多人的,可以共同到场作公证,也可以分别到场单独做公证。
(一)如果继承人之间对继承达成共识,即便继承人在外地,也可以在当地的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声明书公证或者委托书公证;
(二)人在国外的,如果是中国公民,可以去最近的中国使领馆办理放弃继承声明书公证或者委托书公证;
(三)如果是外国公民,可以在当地的公证机构办理放弃继承声明书公证或者委托书公证后,再将公证书拿到最近的中国使领馆进行翻译、认证就可以在国内使用了。
自愿放弃遗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证明继承人放弃其享有的继承他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活动。我国法律一方面保护公民的合法继承遗产的权利,另一方面也允许公民自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是放弃继承权应当依法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
根据《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有关规定,公民申请办理放弃遗产公证,应当亲自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而不能委托他人代理。申办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并且注意在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本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二)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其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的确享有继承权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