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Mind树图在线AI思维导图
当前位置:树图思维导图模板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公证处的职能思维导图

公证处的职能思维导图

  收藏
  分享
免费下载
免费使用文件
最美的情书 浏览量:02023-03-07 10:21:22
已被使用0次
查看详情公证处的职能思维导图

公证处的职能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公证处的职能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公证处的职能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cbb620057a4d760ccee167c3ba80180f

思维导图大纲

公证处的职能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六条的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相关思维导图模板

初中七年级需要掌握的信息技术基础知识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初中七年级需要掌握的信息技术基础知识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初中七年级需要掌握的信息技术基础知识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44836e06aaf2236b0c1b008311fc3536

宁德时代的商业模式分析思维导图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宁德时代的商业模式分析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宁德时代的商业模式分析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83c1c33212038e94bd4681328dd9fa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