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交易需要交土地出让金。被拆迁人办理拆迁安置房土地证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但转让(交易)除外。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契税证,不能交易或变更土地使用权登记。如果拆迁前这房子是公房,住户是租住的,该房就不能转让;如果是公房,业主已向单位购买,而且安置房的产权证上是业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转让,但也需要额外交纳土地出让金。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 拆迁安置房交易需要交土地出让金吗 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 拆迁安置房交易需要交土地出让金吗 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55adaa002d475fca01390fea5758ab58
拆迁安置房交易需要交土地出让金吗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一、拆迁安置房交易需要交土地出让金吗
安置房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购买安置房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尚未取得产证的拆迁安置房不具有物权法上的产权效力。也就是说此类安置房还没有取得安全产权,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即使签订附生效的买卖合同,期间风险也甚大。
2.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
3.因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发,如果出售方为谋取更大利益,将房屋房价卖给他人,并在可以过户交易时先行过户给他人,那么购买方就很实现购房母的了,只能主张债权了;
4.在购买房等待过户的漫长时间内,也有可能发生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导致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