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由于疏于管理,所以违建往往是比较严重的,有很多农民自以为属于自己的土地,就可以任由自己处分,在没有申请的情况下就进行了建房,这是违法的。那么,村里违建归哪里管?树图网小编下面将为你一一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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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违建归哪里管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农村违建房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局)、乡、镇人民政府管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局)有权实施以下行政处罚:
(1)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2)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可并处罚款。
1、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是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村建设活动的法律凭证,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属于违建房。
2、已经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但是在建房的时候并没有按照当初申请的标准(样式和结构)进行建房,这样也属于违建房。
3、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属于违建房。
4、在耕地上建造的房屋,属于违建房。耕地只能用来种植粮食或者农作物,不能随意改变它的用途。在耕地上建房则需要审批,只有相关部门同意之后,才能将农用地变更为建设用地。
5、将因养殖或盛放粮食的仓库和厂房等临时建筑改造成自建房,同时在有关部门叫停后还没有拆除,并且一直在加盖的情况,会被认定为违建房。
在农村已经建好的违建房的处理方法,会视情况来的,一般都是情节较轻的一般是罚款、改正、补办证件即可,而对于情节严重的,则会被限期拆除,并且还要被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2)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3)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