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如果土地权利人对征地补偿费用发生争议,可以通过争议双方进行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作为民事案件受理。那么征地补偿诉讼是否必经裁决程序?征地补偿标准中的费用项目有哪些?企业拆迁补偿项目有哪些?以下由树图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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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诉讼是否必经裁决程序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征地补偿诉讼不是必经裁决程序。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土地权利人对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过程中确定的土地补偿有异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土地权利人先申请行政机关裁决。
(一)土地补偿费是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二)青苗补偿费是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三)附着物补偿费是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四)安置补助费是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一)企业未到期的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国有出让土地应按照市场基准价评估补偿;
(二)自建的厂房、员工宿舍、仓库的,应当对其自建物进行评估补偿;租赁厂房的应当补偿租金损失;
(三)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的补偿,包括不可迁移的水、电等附属设施,应当结合装修或建造成本,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评估补偿;
(四)设备重置与搬迁的补偿,对于无法搬走的设备设施,应当结合重置成本、成新评估补偿;对能够搬走的设备、设施应当给予搬迁费用,以及搬迁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损害等进行评估补偿;
(五)企业因拆迁而被迫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根据企业的性质、经营效益的不同,可以结合不同的方法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