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征地规划,是要跟被征地的公民达成补偿合意的,且就该征地补偿还要进行公告征求意见,就征地补偿公告期是多长时间、如何分配征地补偿款、征地纠纷怎样处理,以下由树图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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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公告期是多长时间思维导图模板大纲
征地补偿公告期最少不低于三十日。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
分配征地补偿款的方式是:
(一)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征地纠纷处理办法:
(一)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方式解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二)通过行政诉讼方式解决。公司法人对于行政行为有异议或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
(三)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解决。当事人对于已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有意义,或该协议签订过程中存在胁迫等手段,可以起诉撤销该协议、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等;
(四)通过补偿协调裁决方式解决。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等等。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